申请商标异议须提交下列文件
- 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 商标异议申请书一份;
- 异议理由;
- 其他有关证据材料;
提供给我方文件
- 异议商标、类别、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 被异议人名称、被异议人地址、异议人名称、异议人地址;
- 有申请人公章/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2份;
- 商标注册境外申请人除提供其英文名称、地址外还应附中文译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
- 异议理由及证据材料。
所需时间
从提出注册申请到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时间大约为 18-24个月左右。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就申请文件以及商标提出修改补正要求,则时间会长一些。
对异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再不服,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32条规定)
官方费用:RMB1000.00
法律适用
-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2条: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并写 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日期及初步审定号,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 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 《商标法》第30条:任何人均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