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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手续办理新流程

来源:汉之光华    发布时间:2016-08-05 15:53    点击量: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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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上备案审批,原来的纸质费减证明一律取消。2016年8月1日七试运行,接下来小编就将整个备案过程给大家做个梳理。

费减备案系统简介

费减备案系统用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办理专利费用减缴业务。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通过费减备案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若审核通过,则在一个自然年有效期内,该申请人提出专利费减请求的,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的减缴,无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再次提交专利费用减缴证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时须选择预费减备案的年份,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详细可参考附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费用减缴备案及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

费减证明备案:备案人在线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并确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实可靠,系统对费减备案信息进行审核,若符合相应的费减条件,则告知请求人可享受到的费减权益,并告知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进行审核;对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定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核机构审核认定审核不合格的,其费减备案资格将被置为不合格,对于已减缴的费用由专利局进行追缴。对于备案不合格或者逾期失效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重新进行备案。

新申请费减审批: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已经完成费减备案并请求费减的,只需在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费减备案证件号,无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由系统自动与费减备案信息进行匹配校对,如匹配成功,则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费用的减缴。

中间文件费减审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请求费减且已经完成了费减备案的,须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费减备案证件号,由系统自动与费减备案信息进行匹配校对,如匹配成功,则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费用的减缴。

申请备案的流程大家可以参考

附件2费减备案系统(申请端)使用介绍-201606

附件3费减备案-备案人使用手册注册阶段图文攻略

但还是有很多小伙伴在注册阶段就碰壁了,因此,下面就附上这个阶段的图文攻略:

打开网页(http://cpservice.sipo.gov.cn/)注册账号进行登录。

图1

图1

该系统的用户分为专利申请人和社会公众两类。为了使纸件申请用户同样可以享受专利事务相关服务,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为纸件申请用户提供了注册功能。也就是说,该系统的用户类型分为三类包括: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纸件申请注册用户和公众用户,三类用户具有不同的注册方式和用户权限。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使用电子申请的注册名和密码直接登陆本系统,可使用本系统的服务内容包括优先权接入 DAS 服务、文件副本和证明文件、以及文档的查阅复制服务。专利纸件申请的专利申请人需要通过专门的注册手续,提供注册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批合格后成为本系统的纸件申请注册用户。纸件申请用户注册成功后,与电子申请注册用户享有同样的权限,可以使用本系统的优先权接入 DAS 服务、文件副本和证明文件、以及文档的查阅复制服务。

未经注册的用户作为公众用户同样也需要经过注册,但注册时无需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注册后即可直接进入系统办理业务。公众用户可以使用本系统中部分服务内容。

点击 图1 注册按钮进入图2 所示页面,社会公众通过填写并提交图2 页面所示注册信息表格后,即可使用本系统。


图2

图2

若证件类型不为身份证,用户可点击“证件类型”字段下拉框选择“其他”,并在下方输入证件号码即可。

注册成功后本系统用户可直接使用此用户身份登录系统并办理业务。

纸件申请用户注册过程与公众用户注册过程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如图4中,请求人除填写表格内容外,还应当上传身份证明扫描件。对于个人注册用户,应当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对于企事业单位用户,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用户上传的身份

证明文件应当与专利申请人一致。上传文件应当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清晰可辨。如有必要,专利局可以要求用户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纸件。

图3

图3

之后,大家参考附件2/3即可完成备案申报程序。

附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附件2费减备案系统(申请端)使用介绍-201606

附件3费减备案-备案人使用手册

附件1、2、3可以在百度云盘下载哦:)

http://yu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685295705&uk=125878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