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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服务Applic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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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之光华知识产权贯标、制度建设服务,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体系要求、资源管理、运行控制、合同管理、检查、分析和改进。除应用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经营活动全过程,促进企业建立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知识产权管理活动规范外,同时还应用于科技项目立项以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认定中。

1、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认定的试点示范单位的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第八条规定:“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应具备:(一)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第九条规定:“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可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具备:(一)机构和制度: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培训制度,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具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