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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胜诉案例】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来源:光知华律所    发布时间:2025-08-13 11:03    点击量: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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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高管离职创业,核心技术“易主”?

2018年,国内知名生物制药企业(以下简称“S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某项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属其所有。该专利的申请人是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发明人则为张某、党某及朱某。

关键点在于,张某、党某、朱某以及案外人郭某,均系从S公司离职的核心研发人员,且离职时间均发生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的一年内。需注意的是,张某曾任S公司高层领导,后为M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也出现在M公司的领导团队介绍中。

S公司主张,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与其正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密切相关,属于张某等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主要利用原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法应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S公司所有。

二、争议焦点:是M公司的自主研发,还是S公司的职务成果?

原告(S公司)认为:涉案专利技术与S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高度相关,且张某等发明人均为S公司前员工,离职未满一年,发明人在职期间的工作职责与涉案专利高度相关。因此,涉案技术是发明人在S公司工作期间本职工作的延续和产出。

被告M公司抗辩:涉案专利抗体序列由案外人郭某在入职原告公司前研发,属于郭某的个人技术成果,且被告已与郭某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取得涉案专利抗体序列。因此被告对该发明具有合法来源,并在该抗体序列基础上研发形成了涉案专利技术成果。

三、抽丝剥茧:律师团队精准锁定职务发明三大核心要件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被告的抗辩,为S公司代理的我所律师(同时为原告专利代理师)及光华所高级合伙人(同时为执业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海量证据进行了全面搜集、细致分析和审慎论证,精准构建了涉案发明属于职务发明的法律逻辑链:

1.本职工作的强关联性:律师团队通过梳理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内部邮件(如郭某提交的开发方案邮件)及详细的实验记录本,确凿证明了张某、党某、朱某及案外人郭某在原告处任职期间,其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直接涉及涉案专利的研发项目。涉案专利的技术领域、目标、方法甚至关键实验数据,均与此项目高度重合或具有直接传承关系。

2.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律师团队深入分析涉案专利的完成时间点(紧接发明人离职后)、具体制备方法及实验数据,认为该发明专利与原告的某研发项目有紧密关联。有力论证了该发明的完成主要依赖于原告单位提供的研发环境、项目基础、实验平台、技术积累(如前期建立的筛选模型、积累的实验数据)等物质技术条件。

3.保密协议明确权属约定:律师团队充分运用了原告与张某、党某、郭某等人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 作为关键证据。这些协议中明确约定,员工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及信息资产,其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原告所有。

四、法院判决:拨云见日,权属归原主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综合全案证据,充分采纳了原告律师团队的论证意见,作出判决,支持了S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权归S公司所有。法院的核心认定如下:

1.离职时间关键:张某、党某、朱某、郭某从S公司离职时间均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一年内,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离职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的时间要件。

2.本职工作高度相关:S公司提供的内部证据(开发方案、实验记录、交接清单等)清晰证明张某、党某、朱某、郭某等人在2015-2016年间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与涉案专利目标相似。涉案专利的技术领域、拟解决的技术问题、具体技术方案(如筛选鉴定方法、功能验证模型、实验方案等)与S公司的项目具有高度关联性,甚至部分实验数据基本一致。

3.被告抗辩不成立:未能提供其独立研发涉案专利技术的任何实验数据支撑其主张。

五、案例启示与企业风控要点

本案是生物医药领域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动引发的典型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纠纷胜诉案例,对企业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1、核心人才流动是知识产权流失的高风险点:高管、核心技术骨干离职创业或加入竞争对手时,极易带走或利用原单位的未公开技术成果。

2、完善的内部证据链是确权的关键:S公司的胜诉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保存的证据。

3、“离职后一年”是确权黄金期:法律对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有明确的权属规定,企业应密切关注此时间窗口内离职核心人员的专利申请活动。

4、专业法律服务是决胜关键:此类案件技术复杂、证据要求高、法律适用精准。S公司委托的律师团队凭借对生物医药技术的深刻理解和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娴熟运用,通过“抽丝剥茧”般的证据梳理和严密的法律论证,成功维护了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权益。这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知识产权争议中的核心价值。

【结语】

S公司诉M公司 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的胜诉,不仅为企业挽回了重大无形资产,也为生物医药乃至所有高科技企业在核心人才流动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提供了经典范例。它深刻警示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研发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特别是完备的研发记录、清晰的保密协议和严格的离职管理流程。当纠纷发生时,选择一支具备深厚技术背景、精湛法律功底和丰富实战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是捍卫企业创新成果、打赢确权之战不可或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