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商标 < 经典案例 < 案例三:商标侵权的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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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商标侵权的争议解决

原告XX公司系全球知名服饰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商,拥有第9***号“XX”商标,第11***号“XX”商标,该系列商标曾收录于《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且在异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该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

被告YY公司系原告在中国代理商的采购方,曾从原告代理商处购买大量产品,然后将标注有原告“xx”商标的“假部件”和在原告代理商处购得的“真部件”组合销售。

被告曾因侵权行为受XX市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定如下侵权事实:2014年至2015年,被告购得大量标注原告“xX”商标的侵权产品,于2014年至2017年间,低价对外销售其中部分产品,被告因此被罚款XX万元。原告以侵犯注册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并主张法定赔偿。

我所接受原告委托综合分析侵权实质及您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收集有利的法条及证据证明,最终双方通过调解结案,为原告争取了最大的利益。